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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选聘第三届秦淮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公告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年9月下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同年12月,我区聘任了首届秦淮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在全市率先实施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2016年我区公开聘任了第二届责任督学。
实施挂牌督导工作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深化素质教育,实现内涵发展。
至此,第二届秦淮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聘任期已满,经秦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第三届秦淮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具体选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 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等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 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文字写作、综合分析、沟通表达能力和一定的信息技术运用和操作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
3. 身体健康,每月有充足的时间,确保到学校开展挂牌督导工作。
4. 首次聘任的责任督学原则上不超过60岁,续聘的责任督学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聘任范围
1. 本区转为调研员的中学校级领导,退二线的小学校级领导。
2. 本区近期退休的校级领导、教研人员和名特优教师。
3. 秦淮区现任督学。
三、聘任办法
1. 采取自主报名,填报“秦淮区中小学校第三届责任督学聘任申请表”。
2.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区教育局联合审核、选拔决定初选人名单,上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批准。
3. 责任督学任职期间,由区教育督导室配发工作用笔记本电脑、手机,按月发放工作津贴。
4. 区督导室对聘任的责任督学进行注册登记,发放聘书、督学证和督导证。
四、聘任程序
1. 第三届秦淮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聘任的具体工作由秦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2. 2018年2月,在秦淮教育信息网、秦淮教育督导网、秦淮教育督导微信公布“选聘第三届秦淮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公告”。
3. 有意报名人员在秦淮教育信息网、秦淮教育督导网下载“秦淮区中小学校第三届责任督学聘任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将申请表的电子稿,于2018年3月7日前发送到秦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崔芳督学邮箱:113657110@qq.com
4. 2018年3月9日前,区督导室会同区教育局联合审核、选拔决定初选人员名单。
5. 2018年3月12日,秦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批准,并在秦淮教育信息网、秦淮教育督导网、秦淮教育督导微信公布第三届秦淮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名单。
附件:秦淮区中小学校第三届责任督学聘任申请表
附件:秦淮区第三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聘任申请表(空表).doc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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